用于制造远洋、沿海和内河航区船舶船体结构用的一般强度钢和高强度结构钢,包括厚度不大于lOOmm的钢板及厚度或直径不大于50mm的型钢。
船体结构用钢(锭、坯、材)均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或中国船级社(以下简称船检部门)认可的钢厂生产。船体用结构钢分一般强度钢和高强度钢两类:
① 一般强度钢分为:A、B、D、E4个质量等级;
② 高强度钢分为3个强度级别,4个质量等级:A32、D32、E32、F32、A36、D36、E36、F36、A40、D40、E40、F40。
低合金高强度钢在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需要注意的地方:钢板的尺寸、外形及允许偏差(包括厚度公差)应符合GB/T 709《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》的规定,但厚度负偏差均应为不大于0. 3mm。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。经需方同意,供需双方协商,可采用公称厚复加附加值作为计算理论重量的理论厚度,厚度附加值的计算方法如下:
厚度附加值=公差值/2 -0.3mm
注:公差值系指GB/T709规定的公差,为正偏差加负偏差绝对值。在化学成分中我们必须要注意的事项有:
1)经需方同意,并在合同中注明,厚度不大于12. 5mm的A级钢,可采用沸腾钢,但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。
2)商品钢坯碳含量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。
3)型钢碳含量上限可到0.23%。
4)所有质量等级钢的碳当量为C+1/6Mn≤0.40%。
5)当B级钢进行冲击试验时,锰含量下限可到0.60%。
6)厚度大于25mm的D级钢和E级钢,可以测定总铝(Alt)含量代替酸溶铝(Als)含量,此时总铝含量应不小于0.020%。经船检部门同意后,也可使用其他细化晶粒元素。
7)若采用温度一形变控制轧制(TMCP)状态交货,经船检部门同意,化学成分可不同于其他的一些特殊规定。
8)钢中铜含量应不大于0.35%,铬、镍含量各不大于0.30%。
9)为改善钢的性能,在冶炼过程中添加其他微量元素,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。